“注:证书编号(管理号)可通过各年度公布合格人员的通知文件附件查询。”

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指南

一、电子证书的注册

(一)推行电子证书后,我区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地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本人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第二步,申请人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按部门查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点击“办事指南”查看具体办理材料,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即可

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政务〔2020〕5号)中涉及现场提交材料的环节取消。

(二)推行电子证书后,我厅不再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遗失补办”业务。原有纸质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期间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变更业务审批通过后将自行更换为电子证书,原纸质版证书自动作废。


二、继续教育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的,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之日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截至申请注册之日,近1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应当不少于30学时。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二级造价工程师可登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查看《关于开通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通知》(桂建政务〔2020〕5号),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三、相关文件及常见问题解答

文件下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化的通知》(桂建政务〔2020〕6号).PDF网址: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7160914.shtml

文件下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的补充通知》(桂建价〔2024〕1号).PDF网址: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8467971.shtml

常见问题解答二造智能问答(下载链接)